关于“结合公安户籍信息对我省高考报名数据及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定办法“的通告

发布日期:2017-11-16 浏览次数:2075

关于“结合公安户籍信息对我省高考报名数据及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定办法“的通告

 

 

   以下同学未按要求上交户籍相关证明,根据““结合公安户籍信息对我省高考报名数据及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定办法“的规定,所有考生的考生类别一律认定为“城镇”。

 

 

特此通告

蚌埠三中

2016.5.12

附考生名单:

考生号

姓名

考生类别代码

科类

公安系统户籍性质

16340301151947

高敬德

2

5

非农业

16340301151994

孙宇

2

5

非农业

16340301152073

邹炜

2

5

 

16340301152098

张同

1

5

农业

16340301152150

刘恒

2

5

非农业

16340301152171

周远航

1

5

农业

16340301152292

赵志翊

1

5

农业

16340301152310

任梦雨

2

5

非农业